科研处是学校的科研主管部门,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科研方针,具体组织教学研究、学术研究、科研工作,使学校的科研工作逐步适应全面发展的要求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学校学科发展情况,组织编制全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二、负责制定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,对全校科研工作统一归口管理。
三、负责组织全校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、经费收支、阶段检查、成果鉴定、结项申报、成果存档等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校科研认定与考核、奖惩。
五、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学术讲座和校内、校际、校外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六、负责科研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、上报工作和全校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。
八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各二级学院(部、所、中心)的科研工作。
九、协调管理挂靠学校的各种协会、学会、研究会的工作。
十、负责知识产权工作,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的校内评奖工作及申报各级科研奖励。
十二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